2006年鉴
 
       林业.环保
  

  林 业

  【概 况】 2006年,全市共有林业用地552 046万平方米,占幅 员总面积的74.26%,森林覆盖率58.97%,其中有林地354 478万平方米;疏林地5 230万平方米;灌木林地83 222万平方米;未成林造林地32 839万平方米;苗圃107万平方米;无林地76 169万平方米(其中宜林荒山30 890万平方米)。全市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29 423 956立方米。其中,用材林3 989 097立方米;防护林23 161 375立方米;特种用途林629 580立方米;薪炭林1 423 790立方米。全市共有野生脊椎动物540种,其中,国家I级重点保护动物有5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动物30种。全市植物种类共有2 300余种。

  2006年,全市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公益林建设任务867万平方米;封山育林11 812万平方米;退耕还林867万平方米。全年火灾损失率为0.22‰,控制在目标任务1‰以内;共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有效防治面积10 340万平方米,其中化防373万平方米、无公害防治面积为9 967万平方米,无公害防治率达96.39%。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破获、查处各类案件186件,查处率99.5%,累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3万元。

  【天然林资源保护】 2006年,攀枝花市严格执行天然林保护工程政 府首长负责制,不断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森林管护责任制和部门协作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各项制度。按照省林业厅要求,攀枝花市林业局积极组织,精心策划,认真调查,全面完成了全市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并上报省林业厅。积极配合省林业厅对攀枝花市天然林保护工程“四到市、州”检查,并组织完成考核自查报告。全年攀枝花市共3次接受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对天然林保护工程及退耕还林工程的核查,接受省生态监理公司2次工程监理。通过核查、监理,发现了在天然林保护工程档案、资金、人员以及工程管理规范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为确保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质量,下发了《关于攀枝花市天然林保护工程“四到市、州”考核结果的通报》(攀天退[2006]11号)文,通报了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为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6年,全市共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869万平方米,实施新封山育林11 840万平方米。

  【退耕还林工程】 2006年是工程启动实施的第8年,市林业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搞好“五个结合” 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精神,按照“巩固成果,确保质量,完善政策,稳步推进”的要求,通过开展巩固成果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整改。认真开展了退耕还林补助兑现情况检查,督促各县、区按时完成退耕还林补助兑现工作,落实兑现政策,确保足额兑现到户。盐边县、仁和区已按省要求完成了地块落实、作业设计、整地工作、种苗准备等工作。全市对历年来到期的退耕还林质量检查已全部完成,对合格的已全部兑现。督办退耕还林工程群众举报案件3件,查处率100%。

  2006年,攀枝花市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867万平方米,其中退耕还林400万平方米,退一还二荒山造林467万平方米。退耕还林计划投资221万元,退耕还林应兑现钱粮4 836.2万元。

  【林地林权管理】 2006年,攀枝花市开始着手林权改革的试点工 作,试点工作首先在米易县和仁和区开展。仁和区通过引入公司,进行荒山和有林地的林权转让试点工作。米易县在草场乡碗厂村开展集体林权改革试点工作,该项工作由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参加的社员大会同意通过,米易县林业局调查设计队出具的调查设计报告,将集体林地均分到户,责、权、利亦相应落实到户。该项工作已全部到位,涉及集体林面积400余万平方米,签订合同200余份,真正做到“还山于民、还林于民、还利于民”。

  攀枝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加强林地资源的保护管理,严格规范审核审批程序,明确审核审批内容和职责,市林业局根据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程序的通知》,汇编了《林地管理手册》,进一步明确了征占用林地手续办理程序、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权限、征占用林地补偿补助费用标准以及其他涉及征占用林地的相关事项。2006年,全市共计审核审批上报办理53宗征占用林地手续,其中:永久性征占用38宗,临时占用15宗,共征占用林地面积339.42万平方米。全市征占用林地工作的重点是“西攀”、“攀田”两条高速公路和桐子林水电站征占用林地补偿工作,这3项工程涉及征占用林地面积300余万平方米,各项赔偿金额合计6 000余万元。

  【林业行政执法】 2006年,市林业局根据《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 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了“林业行政执法证”年审工作。对全市2003年统一换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进行了年审,共审核发放行政执法证291本。健全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制订下发了全市林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健全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6个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培训工作。市林业局组织全市林业系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人员共30余人,分别参加了林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培训、“五五”普法骨干人员培训、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违法案件查处、处罚规范化培训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认证培训及考试工作。依法委托市林业执法稽查大队、市国营林场总场林业行政执罚权,明确了普威林业局和苏铁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执法资格和执法权限。

  2006年,全市共计审核审批上报办理53宗征占用林地手续,其中:永久性征占用38宗,临时占用15宗,共征占用林地面积339.42万平方米,共计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 331.4858万元。共受理林业行政案件205件,查处205件,行政处罚230人次。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 2006年,市林业局结 合保护区工程验收和保护区边界的勾绘工作,加强了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提升了保护区的自身能力建设,促进保护区建设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在组织相关人员对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期工程自查验收的同时,以保护区边界勾绘为契机,进一步理顺保护区边界问题,并按省林业厅要求征集提供了攀枝花市各保护区的图片和文字资料,以便进行(《四川自然保护区画册》的编写。加快了二滩鸟类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鸟类监测方案的编制工作,落实监测站点建设,以此促进二滩鸟类自然保护区对现有鸟类的保护和监测,优化保护区鸟类种群结构。进一步落实了白坡山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人员,强化责任,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促进保护区基础建设和规范化管理。2006年,市林业局结合第十个“世界湿地日”、“爱鸟周”、攀枝花市“双创”工作以及“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月”活动,以宣传为契机,抓好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工作,增强了攀枝花市民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市林业部门结合“双创”,开展了野生动物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积极组织各县区和保护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活动,把保护区建设和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006年,市林业局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共出动人员147人次,车辆45台次,共清理检查了农贸市场18个,餐馆、酒楼90余家,码头1个。共收缴青蛙(活体)10千克、约200余只,青蛙死体9.5千克,麂子肉1.3千克,野鸡死体15只,泡制药酒的死蛇8只。

  【森林病虫害防治】 2006年,根据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要求, 市林业局继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怍,将成灾率纳入政府一级目标管理,并将“四率”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主要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范畴,确保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为了提高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测报水平,及时准确地发布趋势预报,3月,市林业局在“攀枝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上,对各区、县森防站长和负责测报工作的人员进行了检疫、测报业务知识培训;6月,分别在渔门镇、仁和镇开办了《盐边县林业局有害生物防治技能培训会》和《仁和区林业有害生物测报防治检疫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65人。加强了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市林业局下发了《攀枝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管理办法》,通过实施,改变了过去工程实施单位谎报、多报防治面积的现象,对工程项目的申报、实施、检查验收全过程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推动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规范化进程。通过创新机制,改变了林业主管部门既组织防治,又负责监督指导的防治机制,使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常发性病虫害危害程度大幅度下降,有效地实现了可持续控灾战略。

  2006年,全市测报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为32 533万平方米,实际发生面积32 247万平方米,测报准确率为99.08%;共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有效防治面积10 340万平方米,其中化防373万平方米、无公害防治面积为9 967万平方米,无公害防治率达96.39%。

  【森林防火】 2006年,市林业系统出台了《攀枝花市处置重、特 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关于发挥武警森林部队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把森林防火列入了全市处置公共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序列,建立了森林防火工作长效机制。市林业局组织对林区187家施工单位进行森林防火专项治理,落实了森林防火责任,加强了用火管理和防火预防措施。加大了检查力度,认真强调各项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在层层签订防火责任书的基础上,多次对重点林区、乡镇进行了森林防火检查,对巡山管护人员的在岗履职情况进行了抽查。

  2006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情68次,其中森林火警62次,一般森林火灾6次,火场总面积533.7万平方米,受害森林面积78.08万平方米,森林火灾损失率为0.22‰。与2005年同期相比,火情次数增加10次,火场面积减少65.99万平方米,受害森林面积减少9.67万平方米,森林火灾损失率下降0.03‰。

  【森林资源保护】 3~5月,市林业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森 林火案专项整治行动。森林公安机关出动警力512人次,出动车辆251台次,受理森林案件51件,查处48件(其中:森林火灾刑事案件4件,火灾林业行政案件35件,违法经营、运输木材案件8件,野生动物行政案件1件),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7人,有效地遏制了森林火案的发案势头。5月,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省森林公安局的安排部署,市林业局在全市开展了破案攻坚战行动,在近两个月的破案攻坚战中,共破获森林刑事案件1件,刑事拘留2人;查处森林行政案件35件,行政处罚38人,罚款27 590元;清理木材经营(加工)场所60处,收缴木材104.94立方米、野生动物5 853只(头)。9月1~30日,市林业局在全市开展了查处种植烤烟盗伐林木专项整治行动,在行动中查处林政案件13件。

  2006年,全市共发现、受理各类破坏森林案件187件,其中:森林刑事案件23件,森林行政案件164件;共破获、查处各类破坏森林案件186件,其中:森林刑事案件22件,森林行政案件164件。依法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60人,其中:逮捕2人,其他刑事处罚21人,林业行政处罚236人,治安处罚1人。收缴木材310立方米,累计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3万元。

  【全市林业工作会议】 2006年1月25日,市政府在会展中心召开了 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市 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彭建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文富,副市长郑学炳,市长助理许建民 出席会 议。市林业局局长叶洪刚作了题为《总结过去,谋划未来,为建设和谐攀枝花再立新功》的 主题报告并为“十五”期间林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奖。副市长郑学炳在会上代表市 政府与各县、区负责人签订了2006年度林业目标责任书。

  【林业产业】 2006年,为改变市林业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 攀枝花市林业局突出项目规划和宣传,加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法,吸引大企业到攀枝花市投资,加快林业产业的发展。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较好的有小桐子、块菌、松香、无患子、青刺果、印楝、速生丰产林等产业 。

  小桐子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自2005年底攀枝花市与贝克生物燃料(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的框架协议以来,小桐子生物柴油原料林建设进展顺利,2006年全市已培育苗木近600万株,植苗造林1 053万平方米,已到位资金750万元。7月3日“贝克生物燃料(攀枝花)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为把攀枝花市建设成为全国生物柴油研发的重要基地,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攀枝花市成立了“生物柴油产业化推进领导小组”,由市长孙平任领导小组组长,协调全市生物质能源的研发和产业化基地建设,并设立了“攀枝花市生物柴油产业化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小桐子生物质能源的培育与开发的日常工作。为确保前期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林业局组织编制了《小桐子育苗技术规程》(初稿)、《小桐子造林技术规程》(初稿),规范了育苗、造林施工的技术要求。并对全市小桐子适生区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编撰了《攀枝花市小桐子生物柴油原料林建设规划》(初稿)。

  块菌项目:按省林业厅要求,市林业局拟定了全市块菌资源调查方案及块菌产业项目可行性报告,拟定报送了攀枝花市块菌项目招商引资说明书。该项目前期已累计投资40万元,主要用于块菌项目管理和技术人才培养。

  其他项目:2006年,市林业局对全市松香资源和松香生产情况进行了调研,及时掌握全市松香产业的情况,为发展松香产业创造条件。无患子项目已累计到位资金150万美元,种植面积达2 000万平方米。

  【林业科技】 2006年,市林业局以科研为重点,加大了实用技术和 科技成果的推广力度,根据生产需要将《干热河谷植被恢复技术》、《微水造林技术》、《等高绿篱固氮技术》作为重点,广泛应用到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市区视野区造林三大生态工程建设中,市林业局充分发挥了林业科技在“三大工程”中的支撑作用,把先进实用技术编写成资料,结合林业成果展示和市科技局组织的科技宣传月进行科技下乡等一系列的科普宣传活动,并对外开展了林业科技、苗木培育等技术咨询、技术服务。2006年,全市林业科技有偿在研项目13项,内含年内新上项目5项,其中林科所4项,市森林防火指挥部1项。

  【林业宣传】 2006年,市林业局通过对林业“十五”成就暨“十 一五”规划、小桐子生物柴油项目、“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绿色家园”、“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有害生物预防、森林防火等工作的宣传,加深了广大市民对全市林业现状和发展前景的了解。2006年,市林业局在攀枝花电视台、攀枝花有线电视台、攀枝花电台、《攀枝花日报》、《攀枝花晚报》、新华网攀 枝花频道、绿色天府、市林业局党政网等媒体共播发有关林业的宣传报道276(篇)次。市林业局还编写了《林业政策法律知识简明读本》和《林业行政执法操作手册》。编辑印发了4期近10万字的《林业工作研究》。

  【森工企业改革改制】 2006年,市林业局提出了“职工身份全了 断,用工机制全转换,留牌子,保职能”的改革思路,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省林业厅也将攀枝花市作为企业改革的联系点。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普威林业局和盐边林业局开展了企业内部改革,实行了定岗定员、竞聘上岗、岗位工资、待岗工资等做法,激发了内部活力。2006年6月,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市林业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组,长驻普威林业局。通过下岗分流、转产和提前退休等措施,两个大森工企业的在职职工已由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时的1 602人,减少到2006年的572人。

(聂丛乐)

  环境保护

  【环境质量】 地表水质量。2006年度攀枝花市地表水监测工作根据省环保局有关要求,于3月、8月、11月开展水期监测,监测项目25项,监测断面5个;其余月份开展月报监测,监测项目12项,监测断面5个。水期监测结果表明,二滩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域水质标准。龙洞、倮果、雅砻江、金江除粪大肠菌群不同程度超过Ⅲ类水域水质标准外,其余项目全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水质标准,其中挥发酚、石油类、砷、硒、六价铬、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等项指标全年在所有断面均未检出。全年月报监测结果,二滩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域水质标准,龙洞、倮果、雅砻江、金江4个断面参与评价的监测项目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饮用水源地水质。2006年全市在金沙江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点位共3个,1月和7月监测项目共计28项,其中必测项目12项,选测项目16项,其余月份监测项目为12项。监测结果粪大肠菌群、总磷在徐家渡、水文站、金江水厂均有超标检出。除粪大肠菌群外,其余项目年均值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其中挥发酚、石油类、镉、汞、砷、硒、六价铬、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等项指标全年在所有断面均未检出。

  环境空气质量。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为: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值0.053毫克/标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值0.036毫克/标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0.123毫克/标立方米,用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评价,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未超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超标20%,为本市首要污染物。根据空气污染指数分级情况统计,2006年全市空气优良(好于二级)率分别是:全市平均80.7%,弄弄坪71.8%,河门口31.7%,炳草岗80.7%,仁和99.1%;而劣于四级(中度及重度污染)的天数比率分别是:全市0,弄弄坪1.4%,河门口14.9%,炳草岗0.5%,仁和0。盐边新县城测点全年监测的特征污染物氟化物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天数为96%,而劣于四级的天数占0.7%。空气质量状况较好。

  全市降水pH均值为5.02,酸雨pH均值为4.72,全年酸雨频率为38.1%。与2005年相比,2006年度酸雨频率增高(2005年酸雨频率为35.4%);降水pH均值有所上升(2005降水pH均值为4.98)。

  全市降尘量年均值为15.1吨/平方千米?月,与2005年(20.8吨/平方千米?月)相比有所降低。

  声环境质量。2006年上半年攀枝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为52.2分贝,下半年平均声级为52.4分贝,全年平均声级为52.3分贝,达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60分贝的规定,与2005年(54.2分贝)相比降低1.9分贝。全市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70.5分贝,超过国家推荐的交通噪声控制值0.5分贝,与2005年(72.5分贝)相比有所降低。全市道路干线中超过70分贝的干线长度为72.2千米,比2005年减少了40.9千米。

  【创建环保模范城市】 2006年3月23日,攀枝花市召开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动员大会,市委、市政府在会上宣布争取在2007年底将攀枝花市创建成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在2008年底将攀枝花市创建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创模”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创模”基础工作。成立了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指挥部下设督查工作组和技术工作组等工作机构,从事“创模”具体工作。为营造积极良好的“创模”工作氛围,加大了“创模”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市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组织了“创模”宣传专版;面对社会举行了标语、口号和文章有奖征集活动,征集到了一大批高质量、有影响的作品;以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在市中心广场举行了以“创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和文艺晚会;以出租车、公交车等流动交通工具为载体,加大“创模”公益广告宣传力度;举办“创模”形象大使的选拔赛,扩大了“创模”的影响力。按照“创模”工作的要求积极完成了“创模”规划的编制。《攀枝花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规划》、《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环境污染控制专项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规划》、《环境管理能力建设专项规划》、《环境宣传教育专项规划》共七项规划经反复的讨论、修改、完善,于10月27日通过了省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同意报市政府颁布实施。为使各相关部门掌握“创模”程序,理解“创模”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办公室特聘请省环保 局领导和专家就“创模”有关知识和问题进行了讲解,解决了“创模”启动阶段的一系列实际问题。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新调整后的“十一五”创模标准要求和指标体系,结合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创模”的指标和“创模”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市政府分管领导与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签订了“创模”工作目标责任状。建立了创模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听取“创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创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建立“创模”督查机制,由市领导担任“创模”督查和技术组组长,督查督办全市“创模”工作。

  【环保宣传教育】 2006年,攀枝花市环保局隆重开展了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开展了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有奖征文和标语征集活动;在中心广场举行了支持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万人签名活动,广大市民签名踊跃;与市人大城环资委共同举办了环保“创模”形象大使选拔大赛;整个选拔大赛突出“创模”主题,扩大了“创模”的影响力,使“创模”工作逐渐深入人心。市环保局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搞好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组织市级新闻媒体对攀枝花市开展“创模”工作及污染治理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的报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继续在攀枝花市的中、小学校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2006年全市共创建市级绿色学校6所、省级绿色学校5所,省级绿色社区5个、市级绿色社区6个、市级绿色幼儿园1所,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2006年,攀枝花市环保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分类名录》的规定,把好项目选址关、环评关、“三同时”(建设项目的主体设施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关、试生产和竣工验收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2006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90个,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100%,新批项目总投资9.47亿元,环保投资1.85亿元,占总投资的19.5%。2006年共验收建设项目11个,所验收的项目环保“三同时”合格率为100%。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对违法企业进行了查处。2006年,攀枝花市环保局根据省环保局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清理和全市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专项清查活动,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的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其中对5家企业下达了限期补办手续的通知,对10家企业下达了限期验收的通知,限期内不能完成验收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对试生产中环保“三同时”不落实的8家企业责令限期或停产整改。

  【工业污染源治理】 2006年,攀枝花市环保局强化环境污染治理,完成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2号高炉烟尘治理,3、4、6号烧结机头除尘系统改造,攀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厂3、4、5、6号焦炉装煤除尘,攀钢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厂2号锅炉电除尘改造等省、市、县(区)三级政府下达的限期治理项目96个,共投入治理资金3.46亿元,这些项目完成后,每年能减少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722吨,氨氮40吨,烟粉尘27 526吨,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削减。

  【危险废物及放射源监管】 2006年,攀枝花市环保局开展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核查、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申报登记工作,基本掌握了全市112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全市238枚放射源、69套射线装置的基本情况。强化了对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攀宏公司、金江冶金化工厂、红杉钒制品公司等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积极推进攀枝花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建设工作,促成相关部门和单位签订了《攀枝花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投资建设营运合同》。

  【生态环境建设】 2006年,攀枝花市环保局根据国家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建设工作。经过努力,建成了盐边县格萨拉自然生态区和西区梅子箐农业生态园区两个省级生态园区以及米易县攀莲镇和仁和区大田镇两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已通过省环保局评审并命名)。在各县、区积极开展了生态文明村的建设工作,共建成10个生态文明村。

  【环保科研监测】 2006年,全市环境监测工作全面完成了国家、省、市下达的各项环境监测任务,全年共获得87万个基础监测数据,报出各类监测数据8万个,报出各类评价、统计报告、报表800份。2006年,攀枝花市的环境科研围绕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攀枝花市环境应急监测系统研究》和《公众环境意识调查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研究》,完成了《二滩支流库区环境保护对策研究》,建立了环境质量分析会商制度,定期研究分析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提出了解决应对办法。编制完成了“十五”环境质量报告书。

  【环保信访】 2006年,攀枝花市环保局共接到投诉、信访384件,其中电话投诉318件,处理306件,处理率96.2%;群众函信投诉66件,处理完毕63件,处理率95.5%;群众到访7次,都进行了调查处理,处理率100%。在群众来信中,有国家环保总局转批的信访件2件,市政府转批的信访件23件,媒体转达的1件,省环保局转批的7件,全部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2006年攀枝花市环保局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共9件,4件建议、5件提案全部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处室,在2006年8月全部办理完毕。同时,对在市长信箱中涉及环境污染问题的12件投诉和在“效能热线”上反映的11个环保问题也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和答复。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2006年,攀枝花市继续抓好中高考“禁噪”工作,确保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中高考“禁噪”期间,全市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69人次,依法对建筑施工噪声、工业生产噪声、娱乐行业噪声扰民行为进行了查处,共查处投诉145件,查处率100%,立案处罚6件,共处罚金6.5万元。为了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继续强化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年共抽检车辆14 200台,处罚超标排污车辆3 800台次,共处罚金76万元,有效治理尾气超标车辆6 584台,城区范围内机动车冒黑烟、大烟的现象得到控制。为了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大力推进“禁燃区”工作,依法划定了东区大渡口、西区的清香坪、玉泉、陶家渡、仁和区仁和镇为城市“禁燃区”,新增“禁燃区”面积20.34平方千米,全市“禁燃区”面积不断扩大。为了保障市民饮水安全,开展了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攀枝花市饮用水源保护领导小组”;制订了《攀枝花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印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攀办函[2006]128号);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的调查工作,完成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全市共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32个,其中新划定城市集中式公共供水水源保护区6个,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15个,调整了1997年已划定的城市公共供水和大型企业集中式饮用水自备供水水源保护区11个。并由市环保局负责安装了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和界桩。

  【环保执法专项行动】 2006年,攀枝花市按照国务院七部委、省政府七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针对饮用水源安全问题、工业园区的违法排污问题、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和省政府挂牌督办企业的污染治理等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使一些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在2006年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全市(含区、县)共计接到环保投诉570件,出动检查人员3 500人次,检查企业2 200家次,查处企业违法行为43起,限期整改11起,行政罚款32起,处罚金额达106万元。

  【排污费征收】 2006年,攀枝花市环保局认真贯彻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强化重点费源的征收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钢铁冶炼、焦化、电冶化工、建材、火电等重点排污企业的排污费征收力度,及时足额征缴排污费。并在全面排查,不断拓展排污费的征收面的同时,加强了对县、区排污费的稽查工作,确保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2006年,全市共征收排污费5 009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

(刘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