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
【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 2006年,攀枝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关注人口安全、创造良好人口环境的工作目标,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2006年,攀枝花市出生人口10 00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4.50‰,符合政策生育率93%。确认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2 544人,确认误差率为0,兑现了全市农村和城市享受低保的41 743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计划生育“三结合”(生产、生活、生育三结合)共帮扶9 497户,其中新增户1 444户。市、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人均财政投入8.9元。全面完成四川省委、省政府下达给攀枝花市委、市政府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任务。
【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 2006年7月17日,攀枝花市委、市政府在市会展中心召开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县(区)、大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级相关成员等部门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了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会议总结回顾了攀枝花市“十五”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安排部署了“十一五”时期工作,表彰“十五”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先进集体50个和先进个人70人。市长孙平与各区(县)政府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十一五”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财政投入责任书。
【“五清理、五落实”】 2006年,攀枝花市根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人口计生委下发的《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五清理五落实”工作的意见》要求,开展“五清理、五落实” (清理出生人口情况;清理避孕节育手术欠账情况;清理生育政策执行情况;清理社会抚养费征、管、用的情况;清理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及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孕前管理和服务;统筹财力物力,落实奖励、优待、免费技术服务等利益导向政策;完善告知制度,落实公民对法定义务和违法责任的知情权;借助司法手段,落实社会抚养费的依法征收;严肃党纪政纪,落实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和违法行政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五清理、五落实”工作意见,成立了由上述3个部门组成的“五清理五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业务目标考核范围进行考核。结合攀枝花市实际,提出了在“清理”上重点做好清理漏统和社会扶养费的征、管、用工作,在“落实”上重点突出宣传教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抚养费当年征收等三项工作的工作思路。通过3个多月深入细致的集中清理工作,清理出漏统490人;避孕节育手术费欠账46.5万元;违法生育459例,应征收社会抚养费2 196.19万元,实际征收社会抚养费483.87万元,实际征收率22%;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生育8例,1例贪污社会抚养费案件。根据清理的情况,制定了相应整顿措施,及时进行了整改,全市合法生育率、综合避孕率有了一定提高,宣传教育面达到95%以上,有效遏制了违法生育现象,达到了整顿生育秩序、治理生育环境 的目的。
【人口计生综合改革】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意见》,2006年2月17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转发 市人口计生委〈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4月4日,市 人口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对全市新机制建设工作作了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开展了新机制建设工作,开展面达100%。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要求,各区、县均结合本地实际,突破难点、解决突出问题,选择了1~2个综合改革项目进行实施,全市各项改革进展顺利,成效已初步显现。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2006年,攀枝花市积极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全面兑现农村和城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41 743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250.46万元。全面核查确认农村奖励扶助对象2 544人,10月底全面兑现奖励扶助资金152.64万元。全市摸底调查农村和城市独生子女伤残、夭折家庭。经调查,有39户69人户籍在本市三区二县的农村独生子女意外伤残、夭折,而父母因年龄等因素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特殊困难户,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米易县、仁和区已将通过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实行优先优惠政策,在子女升学、扶贫开发、以工代赈、扶贫救助、就医、子女参军入伍、宅基地划拨、营业执照办理、劳动力转移、技术指导、项目安排、贴息贷款等方面给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兑现了4户家庭“少生快富”奖励政策(每户一次性奖励4 000元),共计16 000元。在关爱女孩行动中,对农村的贫困独女户和双女户进行帮助。仁和区对考入一般本科的15位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1 000元;为农村16户独女户和双女户发放低额贷款16万元,用于脱贫致富。切实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提供帮助。
【行政执法】 继续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核心,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执法,严格依法行政,加强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都建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进一步清理了规范性文件,市、县人口计生部门在制订规范性文件时,均报同级政府法制局审查备案;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备案制度、案卷评查制度、定期清理制度等各项制度;严格再生育审批,全市范围内没有擅自扩大再生育政策适用人群或者限制合法生育现象,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无计划生育行政错案发生。
【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进一步强化政府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上的协调力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积极研究、制定与稳定低生育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经济政策并予以实施。加强部门合作,建立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认真实施攀枝花市已出台的《关于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制度,积极探索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体系。
【村(居)民自治】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将村(居)民自治纳入了全年业务目标管理,严格实行“两包一挂”(包任务、包经费与奖惩挂钩)机制,村(居)计划生育专干待遇得到落实。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居)务公开、计生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群众评议计生三项制度,推进村级组织建设和民主管理。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自治协议,删除部分不合理条款,实现权利和义务对等,落实生育、技术服务和奖惩政策。对全市的合格村、先进乡(镇)进行评估,全市合格村(居)达80%以上。充分发挥计生协等群团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搞好服务拓展工作,截至2006年底,全市共有计生协会组织820个,拥有会员87 000人。
【流动人口管理】 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认真贯彻《流动人 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切实改变了流动人口工作格局。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机制;依法逐步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力度,认真贯彻《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协商处理的暂行规定》,对本地区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无违反规定现象;与市公安局等9个市级部门签订流动人口管理责任书,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与辖区企事业单位、村(居)签订责任,各单位、村(居)委会与辖区流动人口签订责任书,落实了责任,将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部门协作,综合治理。全市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与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密切协作,联合执法,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检查,提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率和验证率。2006年,全市外出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达94%,登记外来流动人口82 852人,验证率达94%,流动人口免费服务率均有所提高。
【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人口与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关系,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人口意识、人权观念。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特别是生育政策送到群众手中,切实消除部分群众的模糊认识,夯实群众基础,稳定人心。通过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人口意识和文明、进步、科学的婚育观念。
【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 遵循“以县站为龙头、以乡(镇)中心站为骨干、以乡镇服务站为依托、以村服务室为基础、以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总体思路,按照“布局合理、特色突出、规模适度、人员精干”的原则,把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加快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强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五位一体”的服务功能,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公益性服务道路。围绕满足群众生育、节育、不育及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需要,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程。以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区)为载体,深化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努力地向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及时科学的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积极推进“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预防、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三大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完善了避孕药具发放和供应渠道,全市避孕药具应用率达96%以上,有效率达99%以上,随访率达98%以上。农村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手术全部实行了免费,促进了育龄群众生殖健康。
民政事业
【概 况】 攀枝花市民政局内设机关党委和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处、优抚安置处(挂攀枝花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救灾救济处(挂攀枝花市救灾捐赠接收办公室的牌子)、最低生活保障处、基层政权处、区划地名处、社会福利处、社会事务处、人事处等10个职能处室。管理攀枝花市军供站、市救助管理站(挂攀枝花市流浪儿童保护中心牌子)、市社会福利院(挂攀枝花市儿童福利院牌子)、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市殡仪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等事业单位。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市属事业单位清理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攀枝花市青山公墓管理所移交市国资委管理,并实行企业化管理,撤销攀枝花市殡葬管理所、攀枝花市地名领导小组办公室,两单位人员分流到攀枝花市老龄委办公室。同时在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增挂“攀枝花市地名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承担市地名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攀枝花市老龄委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重新核定为7名。对东区民政局、西区民政局、仁和区民政局、盐边县民政局、米易县民政局实行业务指导。全市民政系统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健全,44个乡镇、16个街道办事处配备有专(兼)职民政助理员或社会事务工作人员。截至2006年底,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共有民政工作人员363人,其中市民政局(含事业单位)127人、县(区)民 政局(含事业单位)113人、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员或社会事务工作人员123人。
2006年,全市民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城市“低保”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实施,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完善,农村“五保”实现“应保尽保”,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优待抚恤政策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得到妥善安置,“双拥”活动深入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全面加强,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帮扶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民间组织管理更加规范,行政区域界线依法管理,地名公共服务不断拓展,婚姻、殡葬、社会救助等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民政法制建设、民政宣传、民政信访、政务信息、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精神文明建设等其他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民政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全面加强。攀枝花市民政局获攀枝花市委颁发的全市“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生工作先进集体,市委、市政治颁发的全市 “四五”普法进集体,攀枝花市政府的全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19项奖励。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城市低保法规,将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镇困难家庭和失地农转非人员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全市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至2006年12月底,全市有15 272户、34 496人享受城市“低保”。其中1999年以来失地农转非人员1 043人,累计发放低保金3 729.15万元,人月均补差达到86.36元,超过省政府下达月人均补差76元的标准。为提高城市特殊低保对象的保障水平,在全市继续实施“分类施保”。12月底分类施保人数达3 171人,其中重大疾病158人、慢性疾病866人、一类重残288人、二类重残768人、70~79岁819人、80岁以上272人,累计发放保障金348.32万元。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6]9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补助水平的通知》(川府函[2006]212号),经11月29日攀枝花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从2006年10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东区、西区、仁和区保障标准由170元/人?月调整为190元/人?月,米易县保障标准由160元/人?月调整到175元/人?月,盐边县保障标准由150元/人?月调整到170元/人?月。为规范管理,根据城市“低保”法规和总结攀枝花市多年来的“低保”工作经验,制订了《攀枝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攀民政[2006]100号),对攀枝花市原城市“低保”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 不适应“低保”工作操作规程的部分作了修改和完善。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启动和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川民[2005]254号),结合攀枝花实际,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攀民政[2006]13号),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出台了实施意见,建立了保障制度,预算了保障资金。从3月开始,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按照申请、审核、审批、公示的程序全面实施,并向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了《攀枝花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12月底,全市有7 980户、20 549人享受农村“低保”,累计发放“低保”金327.39万元,月人均补差16.82元。
【城乡医疗救助】 攀枝花市城市医疗救助2005年在东区试点,2006年东区民政局与区卫生局协商,并报区政府批准,从7月1日开始增加了5类病种。1~12月,共救助41人,支付救助金8.93万元。仁和区和米易县作为2006年四川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第二批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县(区),分别于8月出台了本地区城市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从9月开始实施救助,9~11月,仁和区救助37人,支付救助金5.43万元;米易县救助13人,支付救助金3.15万元。12月东区、仁和区、米易县分别对城市“低保”户中患大病、慢性病和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共1 469人实施了门诊费救助,支付救助金30.24万元。全年全市农村医疗救助总人数11 306人,其中资助参加新型合作医疗10 116人、大病救助1 190人,累计支付农村医疗救助资金273.81万元。
【救灾救济】 2006年,攀枝花市先后遭受雪灾、风雹、旱灾、洪涝、泥石流、滑坡等多种自然灾害。全市5个县(区)、44个乡(镇)、353个村、2 387个组、68 715户、289 337人(次)受灾,因灾死亡5人,失踪2人,造成67 267人饮水困难,因灾倒塌和损坏房屋655户、2 700多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4 458万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53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35亿元。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按照国家民政部《自然灾害应急工作规程》的要求,及时深入灾区查灾、核灾工作,妥善安置灾民,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下拨救灾资金815.4万元,调拨救灾帐篷200顶,采购储备救灾棉被3 000床、绒衣裤800套。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广泛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共走访慰问城市“低保”户、优抚对象、残疾人、“五保”户、灾民等5 800余户(人),送慰问金55万余元。
【农村“五保”】 认真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把符合“ 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了供养范围。截至12月底,全市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 487人,其中集中供养1 181人、分散供养2 306人,实现了“应保尽保”。从1月开始,全市农村“五保”户人均供养财政转移支付标准由720元/年提高到人均1 200元/年,超过了四川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月供养标准不低于62元/人的目标。有条件的县(区)进行了上调,东区集中供养人均2 300元/年,分散供养人均1 200元/年;西区集中供养人均1 440元/年,分散供养人均1 200元/年;仁和区人均1 200元/年;米易县人均1 440元/年;盐边县人均1 200元/年。全市“五保”户丧葬费用由县(区)财政按人均1 000元~1 500元的标准另行安排预算。各县(区)农村“五保”供养金全部实现按月足额发放,累计支付五保供养金447.59万元。各县(区)民政局建立了农村“五保”供养数据库,进行规范化管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由乡镇政府与敬老院、村民委员会、义务供养人签订了供养协议,明确了供养责任。农村“五保”户的基本生活,除财政供养资金外,市、县(区)民政部门将开展捐赠活动中募集的衣物优先安排给敬老院和“五保”户,在灾后倒房恢复重建工程中,优先安排散居“五保”户倒房恢复重建。继续将农村“五保”户纳入农村医疗救助,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区)还资助“五保”户参加了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五保”户,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为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筹集资金478.57万元,其中省民政厅补助50万元、市级筹集68万元、县(区)筹集360.57万元(含乡镇政府资产整体划拨折 价),新建农村敬老院6所、改(扩)建9所。其中东区改(扩)建1所、西区改(扩)建1所、仁和区新建2所、改(扩)建1所、盐边县新建2所、改(扩)建2所,米易县新建2所、改(扩)建4所。全市农村敬老院新增建筑面积14 815平方米,新增床位500张,使全市农村敬老院床位达到1 461张,床位利用率达81.3%。
【优待抚恤】 2006年,攀枝花市民政局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6]84号),调整提高全市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下拨抚恤补助金479.6万元;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市、县两级财政共核拨自然增长经费35.2万元,用于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全年全市下拨各项优抚事业费600余万元,解决重点优抚对象“治病难”、住房难问题,帮助6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补助50余万元,市、县财政共投入经费20余万元,安排解决20户优抚对象住房困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政策落实,城镇入伍的义务兵优待金最高的达800元/年,农村入伍的义务兵群众优待金最高的达4 300元/年;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清理在乡“三红”人员和已享受定期补助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通知〉》(川民发[2006]142号)、《关于清理核查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的通知》(川民发[2006]203号),开展了重点优抚对象普查清理,经普查,全市有重点优抚对象1 299人,其中在乡“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人员1人、在乡老复员军人519人、“三属”(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人员75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80人、残疾军人624人;对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二次入伍的退役人员、未分配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在乡复员军人、复员干部、企业残疾军人、失业下岗的转业志愿兵(士官)的信息进行采集和录入;开展优抚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市各乡镇按照统一规格、统一标准制作了优抚政务公开 栏,对优抚政策、享受抚恤补助优待的人员、优待补助标准和金额等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革命军人优待抚恤条例》有关规定,办理追烈1人,评残10人,调残4人。
【退役士兵安置】 2006年,全市接收退役士兵355人,其中回农村安置的148人、城镇应安置207人。截至12月底,在城镇已安置200人,其中自谋职业116人,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71.2万元,发放待安置生活费102.92万元。落实驻攀部队干部随军随队配偶优待政策,对驻攀部队干部随军随队符合安置政策的8名选择自谋职业的配偶,发放了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8万元,发放随军随队军人配偶待业期间生活补助费3 000元。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军区政治部和后勤部《转发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生活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民发[2006]354号)精神,对29名军休干部的离退休费进行了调整,对符合政策规定的4名军休干部落实了护理费,将9名无经济收入的已故军休干部家属纳入了城镇医疗保险,支付参保金9 207元。攀枝花军供站加强正规化建设,接待过往部队做到了优质、快速、准确、安全、保密。
【“双拥”工作】 元旦、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市委、市人 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领导带队走访慰问了驻攀枝花部队。1月24日在市领导的带领下,走访慰问了老红军、红军时期干部、战斗英雄,代表市委、市政府给他们送去了慰问金和慰问品。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广泛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1月26日,市委、市政府在会展中心隆重举行慰问驻攀枝花部队、公安干警大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爱明发表了讲话,并向驻攀枝花部队赠送了慰问金。据统计,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中,送慰问金25万余元、慰问信2 000余封、贺年卡2 000余份、鞋垫300双;在“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活动中,送慰问金32万余元、价值17万余元慰问品、鞋垫600双、做好事1 200件。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援建军营图书室,共建学习型军营”活动的通知》,市“双拥”办下发了《攀枝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援建军营图书室共建学习型军营活动的通知》(攀双拥办[2006]2号),全市53个单位参加了“援建军营图书室、共建学习型军营”援建和“把技术传进军营,把书籍送到军营,把学校办进军营,把老师派进军营”的系列活动,为部队基层连队送去了价值13万元,共8 000余册的最新图书。驻攀部队积极响应投入近10万元资金为部队基层官兵购买了5 000余册各类图书和添置完善了文化娱乐设施,驻攀部队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参加抢险救援20余次、扑救火灾50余起,维护了社会稳定。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 在农村,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开展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攀枝花市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攀两务公开组[2006]1号)和《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攀两务公开组[2006]2号)。全市建立了以乡镇政务公开带动村务公开,以村务公开促进乡镇政务公开,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发展,整体推进工作运行机制,全市乡镇政务公开面100%、规范面93%,村务公开面达95%、规范面85%,仁和区被四川省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命名为“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继续开展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盐边县和爱彝族乡、米易县普威镇、垭口镇、撒莲镇、白马镇等5个乡(镇)被攀枝花市政府命名为村民自治模范乡(镇),全市44个乡镇已有27个被市政府命名为“村民自治模(示)范乡(镇)”,353个村委会已有256个被县(区)政府命名为“村民自治模(示)范村”。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意见》(攀委办发[2006]号)和《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攀委办发[2006]12号)文件精神,全市投入资金6 053万元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其中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宣传文化中心建设资金4 293万元。按照《四 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村社干部误工补贴及村办公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川府函[2006]137号)精神,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出台了调整村组干部误工补贴及村办公经费补助标准的意见,仁和区村干部误工补贴调整为350元/月~420元/月,村民小组长误工 补贴调整为140元/月,村办公经费调整为4 000元/年;米易县村干部误工补贴调整为260元/月~450元/月,村民小组长误工补贴调整为130元/月~150元/月,村办公经费调整为4 000元/月~6 000元/年;盐边县村干部误工补贴调整为300元/月,村民小组长误工补贴调整为150元/月。
在城市,根据国家民政部、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要求,攀枝花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社区共建工作的意见》(攀社建办[2006]2号),把创建“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更名为创建“建设和谐社区示范街道”、“建设和谐社区示范社区”。在东区开展创建全国“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区”活动,在西区开展创建“省级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区”活动。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攀枝花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社会教育工作和指导开展争当优秀“小公民”活动的实施意见》(攀民政[2006]120号),启动了第二批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室援建活动,进一步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围绕攀枝花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社区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完善创卫资料、开展卫生整治等方面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东区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命名为“四川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紫荆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红星社区卫生服务站被命名为“四川省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机构”。
【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企业】 2006年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 明天计划”和国际“微笑列车”项目,9月,攀枝花市中心医院被列为四川省第9家“微笑列车”项目定点医院,为l7名唇腭裂患者进行了缝合手术,为101名适应症的残疾儿童实施了“明天计划”项目治疗,康复效果明显,受到社会好评。8月24日,由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在市中心广场隆重举行“放飞梦想,托起攀枝花希望的明天”——2006攀枝花慈善帮困助学活动助学金发放仪式,市委副书记邹吉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昌明,市委常委、攀枝花军分区政委向怀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建民,市政协副主席王庆友,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总工会等市级各部门,各县(区)委、政府、民政局、教育局的主要领导出席了发放仪式,三区两县的68名贫困学生代表参加了发放仪式,并现场领取助学金。此次活动,全市共有197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接受救助。其中省级资助20名,分别领取3 800元和4 200元的助学金;市级资助177名,每人领取2 000元助学金。各区、县也根据实际情况,对贫困学生给予资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加强基础建设,市社会福利院预算投资650万元修建的老年公寓(综合服务楼)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全市3个社会福利院共有床位275个,除收养169名孤老、残幼人员外,市福利院面向社会开展代养老人业务,床位利用率达到98%以上。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监督管理,完成了全市55家福利企业年检。其中年检合格的29家,责令和限期整改的15家,申请注销的9家,被吊销福利企业证书的2 家。责令和限期整改的15家福利企业通过整改验收全部合格。全市44家社会福利企业安置1 230名残疾人就业。
【社会捐助】 2006年,全市发行电脑福利彩票5 230万元,为攀枝花市福利事业筹集彩票公益金523万元,超额完成了省民政厅下达的目标任务。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的通知》(攀委办[2006]111号),从11月2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捐一日工资、献一份爱心”为主题的捐助活动,面向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募集现金和棉衣被。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广泛发动职工捐款捐物。此次活动,全市共接收捐款66.69万元,衣物14.99万件,其中市接收捐赠办公室接收捐赠款27.45万元,衣物1.58万件,参加活动的单位达114个。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盐边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川府民政[2005]25号),完成了盐边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26条乡、镇(村)间行政区域界线重新勘定工作,出版发行了《盐边县行政区划图》和《仁和区行政区划图》。按照国家民政部、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通知》,完成了米易县、盐边县、仁和区农村地名标志标牌的编制设置任务,开展了全市城乡412 871块楼、门牌号码普查编制,楼、门牌号码标牌已制作完毕,安装任务已完成40%。完成了县、区地名信息数据库的建设、数据录用、数据补充及更新。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地名规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5]209号),在米易县启动了地名规划试点。
【民间组织管理】 2006年,全市共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5个,其中成立登记13个、备案2个,使全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达54个,米易县南亚热带特优水果协会培育的“肯得”芒果,被评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推荐果品一等奖,是四川省选送水果品中唯一获此殊荣的最高奖项,选送的“金黄”芒果、“储粮”龙眼两个品种被评为二等奖。按照四川省民政厅的安排部署,开展个体和合伙民办学校的民事主体资格变更工作,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攀民政[2006]32号),全市10个市级民办学校已全部变更为法人。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下发了《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通知》(攀民政[2006]22号),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了“提供优质服务、真情回报社会”等多种形式为主题的公益活动共100余次,免费培训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共900余人,服务对象达1万余人。对县、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相关人员68人进行了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政策法规及有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完成了全市358个民间组织2005年度检查,参检率占应检民间组织总数的96%,对未参加年检的10个民间组织进行了查处。2006年,依法核准成立登记了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市土地学会等2个社团和市教育咨询中心、市阳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办理了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协会等23个社团和市辰星婚姻介绍所等16个民办非企业单 位的变更登记手续,依法取缔了非法组织攀枝花市橱柜专业协会。全市民间组织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坚持重大活动报告制度,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财务账目清楚,未有违法违纪行为,为促进攀枝花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 全市设婚姻登记机构47个,其中东区、西区、仁和区全部实行集中登记,各设婚姻登记处1个,米易县设12个,盐边县设32个。按照《民政部关于评选全国婚姻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的通知》(民函[2005]156号),在全市继续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中,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为规范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先后两次开展了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执法大检查。2006年,全市办理结婚登记9 564对、离婚登记3 610对、国内公民收养登记75人,婚姻登记合格率达99%,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无违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行为发生。
【殡葬管理】 2006年清明节期间,全市广泛开展殡葬法规宣传活动,各县(区)民政局、殡葬事业单位悬挂横幅30余幅,印发殡葬宣传资料400余份,倡导文明祭祀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殡葬法规政策宣传范围。规范公墓管理,对市青山公墓管理所、仁和区狮子山公墓管理所、米易县广东山公墓管理所进行了年检,全市3个公墓管理所各类证件齐全、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符合物价部门规定,年检合格,并在《攀枝花日报》上进行了公告。完成了盐边县菩萨岩陵园变更为盐边县圣水陵园的审核报批。在殡葬事业单位深化“政务公开,优质服务,树文明新风”活动,按照全省统一格式、统一设计、统一制作、统一安装的“事务公开栏”,将殡葬法规政策、殡葬服务办理程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殡葬执法,规范殡葬行为,转发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攀民政[2006]170号),对个别乱埋乱葬行为进行了查处,对全市丧葬用品生产、经营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市殡仪馆投资1 000余万元、建筑面积4 400平方米的办公楼、殡仪楼、服务楼于12月竣工投入使用,满足了丧家的需求。2006年,市殡仪馆火化遗体2 319具,全市4个经营性公墓管理所修建墓穴3 045个,安葬骨灰915盒。
【社会救助】 全市设攀枝花市救助管理站、米易县救助管理站、盐边县救助管理站。市救助管理站组织工作人员上街劝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出动人员558人次、车辆198台次,经劝导有252人自愿接受救助或返乡。为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救治工作,攀枝花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病人救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攀办发[2006]68号),攀枝花市民政局与市综治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23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意见》(攀民政〔2006〕141号)。2006年,全市3个救助管理机构共救助3 240人(次),其中未成年人335人(次)。对51名身患疾病和精神病的求助人员及时送指定医院进行了救治,对流浪少年儿童、残疾人、因病者和老年人由工作人员护送安全返乡,促进了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残疾人工作
【概 况】 2006年市残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发展全局,结合省残联工作任务和攀枝花实际,着力抓好残疾人事业基础工作,着力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去,着力突出为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促进了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
2006年全市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550例(其中免费手术300例),免费为肢体残疾人赠送代步轮椅140辆,争取挪威援助项目资金和政府匹配资金46.8万元,为全市89名脑瘫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争取国家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资金6万元,扶持全市60名贫困残疾人儿童入学,争取国家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危房项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扶贫资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资金54万元,为全市72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了危房改造,全市新安置677名残疾人就业,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00余万元,扶持贫困残疾人1 778人,已脱贫500人。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和要求,圆满完成了东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各项任务,组队参加四川省第六次残疾人运动会,获9金6银5铜的好成绩。
2006年市残联在总结“十五”、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攀枝花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及配套实施方案的报批、实施工作。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了各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印了《 攀枝花市残疾人联合会重要资料选编》、《挪威协力会援助四川省脑瘫儿童社区康复攀枝花项目文件及资料汇编》(2004年和2005年)及《攀枝花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制度汇编》(修订本)。
1~12月市残联先后有2人次参加市委党校县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分别举办了县(区)理事长培训班、残联系统干部理论培训班和残联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班各1次,培训人数50余人次。
2006年,市残联继续保持市级文明单位。10月市残联被市政府评为全市政务调研工作先进单位;11月市残联被市政府评为《攀枝花年鉴》编辑先进单位;12月市残联被市政府评为“十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先进单位。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残疾人信息工作还应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还需完善;对残疾人扶贫工作力度还应加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还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和残疾人的需求等。
【残疾人康复】 2006年攀枝花市残疾人康复工作以项目为龙头,全面推进各项康复工作的开展。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550例(其中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300例);为10名低视力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培训低视力家长10人;聋儿听力语言训练9人,为4名聋儿配戴了助听器,对9名聋儿家长进行了培训;用品用具供应578件(其中免费配发120件);假肢装配7例,装配矫形器17件;为贫困下肢残疾人捐赠轮椅140辆(台北曹仲植基金会捐赠轮椅45辆,市政府赠送45辆,香港慈善协会捐赠30辆,台湾人士捐赠20辆);在社区机构中对40名肢残人、10名智残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引资兴建了攀枝花市康复医院,积极筹备启动东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加大了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力度;盐边县、米易县农村全面推行新型合作医疗,参“合”残疾人占残疾人总数的80%,略高于当地农村健全人参“合”比例;在城区推行的“惠民医院”和医疗救助活动中,残疾人受惠面较大,得到了实惠。
【残疾人扶贫】 2006年全市扶持贫困残疾人1 778人,脱贫500人。争取国家彩票公益金扶残助学项目,全市有60名残疾学生(仁和区、聋哑学校各30名)纳入国家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人均补助1 000元。认真开展定点扶贫帮村工作。加大对盐边县红宝乡核桃箐村的扶持力度,从专项经费中挤出资金1万元,对部分残疾人进行农村实用技能和职业培训;将该村2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了省级财政残疾人扶贫资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每户1万元);将该村10名残疾儿童纳入“中西部盲童入学项目”。
【残疾人教育】 积极同有关部门联系,对参加高考的贫困残疾学生以及读大学、高中、初中的贫困残疾学生都进行了摸底,掌握准确数据和具体状况,积极争取扶助经费、研究优惠政策,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的扶持力度。
2006年资助贫困学生171人。积极争取国家彩票公益金扶残助学项目资金6万元,扶持全市60名残疾学生上学(仁和区1.5万元,扶持30名残疾学生上学;聋哑学校4.5万元,扶持30名残疾学生上学)。争取“中西部盲童入学项目”经费1.65万元,资助110名盲童入学;资助1名残疾高考学生上大学。
【残疾人就业】 2006年市残联坚持“收保金、促就业、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思路,全面推进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将贫困残疾人作为再就业救助对象。全市新安置残疾人就业677人。认真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培训残疾人300名。全年征收残疾人保障金700多万元。加强和规范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残疾人维权】 2006年市残联把残疾人信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并做到“及早预防和妥善处置群访事件”。继续坚持理事长信访接待日,全年共接待到访人员86人次,信函1件,做到了件件有回答、事事有结果,领导批示件和信访案件办结率为100%。全年没有出现群体上访事件,妥善处理了个别过激的信访案件,化解了矛盾。积极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抓好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车和残疾人免费入厕问题的协调工作,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环境,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
【走访慰问】 2006年共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795户,送慰问品和慰问金价值133 400元。向贫困残疾人赠送衣100件、被30床,慰问残疾学生30人,赠送慰问金2 000元,向62名贫困学生发助学金10 300元。发困难补助、医疗救助费15 000元,县(区)残联接受捐赠400元。市残联党支部还开展了“迎‘七一’、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为17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和22名贫困残疾人党员,2户帮扶对象送去了现金、食油、被子和床单。
【宣传与文体】 2006年市残联广泛联系新闻媒体,利用宣传报道网络及时报道攀枝花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了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宣传活动。全年宣传报道反映残疾人事业的文章22篇,有3篇调研文章参加全市政务调研成果评选活动,被市政府评为“政务调研先进单位”。
选拔25名残疾人运动员组团参加四川省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取得了9金6银5铜,男子1 500米等六个单项比赛破省记录。攀枝花代表队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
组织残疾人艺术团交流演出,11月湖北襄樊“爱的心声”残疾人艺术团约20余人应邀到攀枝花市交流演出,活跃了残疾人艺术,丰富了残疾人生活。
【残疾人抽样调查】 2006年按照全国抽样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圆满完成了东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各项任务。市抽样办公室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认真做好模拟试点、人员培训、摸底调查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了2006年4月1日准时入户调查。此次抽样调查有调查员、统计员、各专科医生、新闻报道员、后勤人员等近8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涉及单位包括东区政府、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统计局、区残联等20余个。有4个街道的8个社区的8个生活区被抽中为入户调查登记小区,被抽中调查登记的总户数1 121户,总人数3 164人,见面人数2 911人,0~6岁儿童检查人数197人,检查7岁以上疑似残疾人数464人。认真完成了数据处理、汇总等工作。攀枝花市被省抽调办评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先进市。
【残疾人危房改造】 2006年针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市残联积极同有关部门联系与协作,完成了2005年度全市66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的验收工作。同时,深入基层调研、考察,做好2006年残疾人危房改造调查摸底工作,做到数据准确,情况清楚,确定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方案,选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使真正的贫困残疾人受益。
2006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72户。争取省、市级财政残疾人扶贫资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资金24万元(四川省16万元、攀枝花市8万元),为盐边县32户贫困残疾人实施了危房房改造;争取攀枝花市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专项资金30万元(7 500元/户),各县区自筹资金10万元(2 500元/户),为40户(米易县20户、东区10户和西区10户)贫困残疾人实施了危房改造,每户得到补助费1万元。
【组织建设试点】 2006年积极贯彻全国和四川省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城市抓社区、农村抓乡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努力实现“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的目标。着重做好盐边县基层组织建设示范镇、示范乡、示范村工作,以点带面,推进全市乡、村和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完善优秀残疾人人才库,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
【全市残疾人工作会】 2006年12月15日市政府在攀枝花会展中心 国际厅召开了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会。会议总结了全市“十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02年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以及2005年启动的攀枝花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完成情况。会议表彰了“十五”期间15个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25个扶残助残先进集体,表彰了18个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先进集体和36名先进个人,表彰了8个攀枝花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先进单位和20名先进个人。副市长、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郑学炳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市人大及市政协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市级有关部门及县区有关部门参加了会议。
【挪威援助项目】 2006年,脑瘫儿童社区康复在训儿童由2005年的52名增加到89名,训练有效率达95%,显效率达60%,较2005年提高5%和20%;接受挪威协力会组织的中期评估组的评估验收,得到外方的充分肯定;2006年挪威协力会向攀枝花市脑瘫儿童社区康复工作项目投入24.4万元人民币,市政府投入22.4万元。
选派2人到中国康复研究中心进行为期半年的进修培训,选派18人次到省级脑瘫专业康复和特殊教育专业机构进修学习,通过培训使康复员的康复业务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基本形成了技术配备成梯队、能担当起社区脑瘫儿童康复任务的攀枝花脑瘫儿童社区康复专业队伍。
利用各种形式全面开展了脑瘫儿童家长培训。全年培训家长300余人次。开展了全市性脑瘫儿童亲子活动4次,各县(区)、社区开展亲子活动都在30次以上,这些活动促进了脑瘫儿童融入社会,有40余名脑瘫儿童进入幼儿园、小学、初中跟班学习。市县区媒体对脑瘫儿童康复项目进行了广泛报道,发稿20余篇(件)。
民族宗教工作
【概 况】 2006年,攀枝花市民宗委内设办公室、经济处、政法处、社会事业处、两资办、宗教处、安置处,下属事业单位民族干部学校。市民宗委及三区两县民宗局共有在职职工60人,其中:市民宗委27人,米易县民宗局8人,盐边县民宗局13人,仁和区民宗局8人,东、西区民宗局各2人。
2006年,市民宗委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主动反映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凝聚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为民族地区发展出力献策,积极争取省级相关部门支持,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投入力度。全年共争取、安排帮扶少数民族资金1 331万元投入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障了民族地区各项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全市17个民族乡镇国内生产总值达103 981万元,比2005年增加17 161万元,增长20%,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 485元,比2005年增加449元,增长15%。市民宗委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活动正常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006年民族宗教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滞后,与发达地区差距在不断拉大;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较低、基础比较薄弱, 无电和饮水困难的村、社较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仍然没有摆脱落后的状态,教育设施、师资队伍量少质差,少数民族学生读高中、上大学难问题十分突出;少数民族群众吃不起药、看不起病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科技文化事业仍然十分滞后;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还很低,农业产业结构单一,农民增收的难度大,经济发展缺乏新的增长点;乱建小庙和非法宗教活动治理仍然是宗教事务管理上的的难点问题。
【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3月14日,攀枝花市委、市政府在会展中心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市委在攀枝花的各位常委,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市人大联系民族工作的副主任,在攀的各位副市长,市政协联系民族工作的副主席,攀枝花军分区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了会议。会议还邀请省民委副主任曲木车和、省民委政策法规处处长荣跃泽仁出席了会议。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市委、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委民工委副书记,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区(县)委书记、区(县)长,分管民族工作的区(县)委副书记、副区(县)长,统战部部长和民宗局局长,各大企业及驻攀枝花单位分管民族工作的领导、统战部部长,全市民族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受表彰的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参加了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谢道全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孙平作主题报告,省民委副主任曲木车和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对攀枝花市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涌现出来的5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125名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攀钢(集团)公司、市交通局、市电业局、盐边县政府等4个模范集体代表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横板房改造工程全面完成】 2006年7月2日,盐边县横板房改造工作第二年目标任务674户通过了市横板房改造工作验收组的验收,至此,涉及到3 092户10 459人、分布在3个县(区)36个乡镇125个村361个村民小组的全市少数民族地区横板房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工程总投资2 684.38万元,其中:市、县(区)财政、扶贫资金927.6万元,民族地区“两项资金”(三州开发资金和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117.4万元,各单位、社会捐资267.7万元,农户自筹1 371.68万元。新修或改造房屋9 652间,总面积达到311 644平方米,户均达到100.8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29.8平方米,比改造前的13.9平方米增加了15.9平方米。
【民族地区经费投入】 2006年,市民宗委安排全市省、市两级民族资金1 331万元,其中:争取到省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186万元,省统筹民族地区农牧业产业化推动工程资金50万元,省民委其他民族发展资金198万元,凉山自发迁居农民专项扶持资金200万元;安排市级发展资金和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250万元、市级民族机动金150万元,省民开办下达攀枝花市三州开发资金297万元。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23万元,实施项目38个。其中:投入交通建设185万元,实施项目16个;投入能源建设300万元,实施项目6个;投入水利和人畜饮水工程188万元,实施项目15个;投入农牧林业发展50万元,实施项目1个。投入社会事业发展资金408万元,实施项目36个。其中:投入民族教育136万元,实施项目11个;投入文化等其他社会事业272万元,实施项目24个;投入少数民族住房解困工程25万元,实施项目1个。投入自发迁居农民专项扶持200万元,实施项目13个。
【民族地区教育投入】 2006年,攀枝花市投入366万元对全市民族地区21所土木结构村小学校进行改造(市民宗委投入101万元),改造校舍总面积5 113平方米,其中仁和区6所村小改造校舍面积1 480平方米、米易县8所村小改造校舍面积2 584平方米、盐边县7所村小改造校舍面积1 049平方米。21所村小改造工作基本结束。
为帮助攀枝花市民族特困生按时入学,市财政局、市民宗委安排民族资金9.55万元,对2006年考取大学的68名民族特困生进行了资助,资助金额为每人1 000元~2 000元。
【编辑出版《攀枝花市民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历史资料(1984~2003)》】 2006年3月,市民宗委和市统计局克服了时间跨度大、历史资料不全等重重困难,编辑了《攀枝花市民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历史资料(1984~2003)》一书。印刷600册,向市级各部门和区县民宗局、各民族乡镇和单位职工作了分发。该书第一次将民族地区近20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历程用数据来进行概括和体现,史料客观、真实、篇目结构严谨,便
于查阅,对于总结研究攀枝花市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具有很强的史料价值和参考价值。
【组团参加四川省第五届少数民族艺术节】 2006年10月23~27日 ,以市委常委、副市长谢道全为团长的攀枝花市代表团参加了由省文化厅、省民委在乐山市主办的四川省第五届少数民族艺术节。攀枝花市代表团参加了民族民间艺术展演、舞台文艺演出、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等项目,获得了39个奖项。其中:攀枝花板凳龙、管弦乐《火之祭》、大提琴、人声与打击乐《兹莫格俚》、傈僳族群舞《阿瑟瑟?依瑟瑟》等7个节目获一等奖;美术作品《守望》、摄影作品《古韵》等6个项目获二等奖;歌舞组合《多情格萨拉》、女声独唱《火红的彝家寨》、彝族女子群舞《彝山情》等23个节目获三等奖;管弦乐《赛衣节上阿依莫》等3个节目获优秀奖。此外,攀枝花市代表团还获得了组织奖、展演奖、精神文明奖,获奖数名列全省第三,成绩高于往届。
【民族地区烤烟发展】 2006年攀枝花市民族地区烤烟种植面积达3 813万平方米,烤烟产量达758万公斤,销售收入6 301万元,仅烤烟一项少数民族地区人均收入达374元。
【社会帮扶】 2006年2月20日上午,香港同胞钟碧梅女士在市侨联、仁和区委统战部等部门人员的陪同下到大龙潭彝族乡干坝子侨心小学看望彝族师生,给全校每名学生赠送了1套在香港购买的衣物,并捐资300元帮助1名家庭较困难的彝族学生购买学习用具。该小学校舍是钟碧梅女士于2002年11月发动香港同胞和印尼华侨捐资13万元修建而成的,该校现有教学班4个,学生53名。钟碧梅女士表示将继续在香港和印尼等地募捐,争取2年内在该乡再建1所侨心小学。
由于地势复杂,长期以来,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移动电话信号差,使用移动电话极不方便。为更好地满足当地村民日益增长的通信需求,攀枝花市移动通信公司2006年投资100万元,克服征地补偿、雨季施工等重重困难,在大龙潭彝族乡新建了50米高的发射塔。实现了新街村(原控卡村)8个社300多户1 200余村民,以及干坝子村108国道沿线村民1 000余人手机信号全覆盖。
2006年9月5日,由市巨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捐资50万元改扩建的仁和区平地镇迤沙拉小学举行竣工典礼。该校于2006年3月15日开工建设,总投资近80万元,总建筑面积达627平方米,于8月31日全面完工。建成了2栋具有民族风格的教学楼,并配备了电脑室、音乐室、图书室,现有6个教学班124名学生和7名教职工。现在的迤沙拉小学,是全市最漂亮的、也是全市捐资金额最大的村小。
【宗教工作】 2006年完成对全市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建设规划,对西区西佛寺、盐边县百灵寺、米易县盘龙寺进行建设性详规。批准设立东区玉佛寺、仁和区仁和镇基督教活动点。积极帮助市天主教爱国会落实红格天主教房地产政策,已向市发改委报批立项;指导西区民宗局妥善解决西区平江天主教堂房地产问题和西区西佛寺建设纠纷问题。
开展全市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佛教乱建庙宇工作,依法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佛教乱建庙宇进行了取缔,全市共依法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73处、佛教乱建庙宇30处,共拆除建筑物1 327平方米,拆毁宗教造像267座。加强伊斯兰教工作,对伊斯兰教非法传教活动进行治理,清退仁和区中坝清真寺非法传教人员1人。8月6日,市民宗委与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共同查处来自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的假冒僧人行骗团伙2个共180余人。
8月1日,市民宗委举办全市宗教人士政策法规培训班,全市宗教人士50人参加了培训学习;8月2日,举办全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会人员培训班,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共48人参加培训。
【自发迁居农民安置】 自2005年12月29日攀枝花市自发迁居问题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安排部署自发迁居农民工作。成立了由县、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县区民宗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制订了处理自发迁居农民问题的实施意见、工作制度、考核办法等。与各乡(镇)、县(区)部门签订责任书,并将任务逐级落实到村、社,按照目标责任,明确奖惩。
全市全年完成新增自发迁居农民的摸底核查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督查,加强与第一线有关积极分子的联系,认真做好截流劝返工作。共劝返自垦自建自发迁居农民246户1 086人;将已购买房屋,已承包土地等自发迁居农民1 223户5 354人纳入暂住管理;接收安置自发迁居农民538户2 356人。
【少数民族干部培训】 2006年,市民宗委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科技文化落后的实际,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观摩示范操作,一对一高精技能脱产学习和当前热门紧缺岗位的规模系统培训”等形式,开展少数民族培训工作。全年完成各类培训12期,培训学员4 636人,其中:种草养畜、水果栽培、烤烟管理等实用技术培训8期,培训学员4 458人;进行厨师、塔吊工、砖瓦工职业技能培训3期,培训学员116人;开办乡、镇、村、社干部培训1期,培训学员85人。
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2006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障新政策,深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特别是养老和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取得了进展,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截至2006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221 264人、186 170人、 346 645人、176 918人、71 427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均保持在90%以上。积极向省劳动保障厅争取中央财政转移基金支持,全年共争取资金达26 319万元,缓解了全市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压力。全面清理全市1996~2004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政策的执行情况,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2006年12月1日正式启动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保险工作。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保基金监管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全市已建立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197个,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达97 351人,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8.15%。
【基本养老保险】 2006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始终把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作为大事来抓,突破难点,广泛开展宣传,加大执法、稽核力度,争取多方支持配合,使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进展。全市全年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在职人数达221 264人(不含机关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 81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2%,征收养老保险费87 281万元(含清欠),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3.2%。确保全市100 065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全市全年共发放养老金93 409.59万元。依法依规对参统企业职工进行了退休审批,全年共为18 419名参统企业职工办理了退休(职)审批手续;参与中央、市属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对从企业分离移交出来的医院、中小学校在职和离退休人员6 000余人的养老保险待遇进行测算和套改,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事宜;全面清理养老保险政策,调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为社会的稳定做出了贡献。
【调整落实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2006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5年、200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从10月9日开始到10月30日结束,圆满完成全市的“调待”任务。“调待”后,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从2005年末的月人均723.65元增加到963元,增长239.35元,增幅达到33.08%。
【失业保险】 2006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村失业保险工作的扶持力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形成比较健全的失业保险体系。全市全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86 17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征缴失业保险费7 401.4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5%。全年共为10 460名失业人员按时按标准发放失业救济金,共发放失业保险金2 411.87万元,社会化发放率为100%。
【基本医疗保险】 2006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按照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超额完成医保扩面征缴目标任务,全年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46 64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6.6%,征缴医疗保险费41 302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0%。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病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按时按规定报销,全市(不含攀钢(集团)公司)共支付基金13 260万元(统筹基金6 586万元,个人账户基金6 674万元),攀钢(集团)公司支付基金10 065万元。同时,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惠民力度,适度下调市本级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住院病员医疗费的起付线标,一、二、三级医院的下调幅度在25%左右;调整住院费的报销比例,使50~60岁的男职工和50~55岁的女干部报销比例较原来提高了5个百分点;提高公务员住院医疗补助待遇,将公务员住院医疗补助的起付标准由原来的1 300元降至500元,并规定一个统筹年度内,个人负担“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内住院的最高限额为5 000元,超过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支付;适度调整昂贵体内置入医用材料的使用规定,允许医保病员有条件的使用药物洗脱支架;将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保费的标准由原政策规定的每年1 084元降至900元;制定《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试行意见》,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和“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基本原则,结合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设置“统账结合”、“单建统筹"和“当期住院医疗保险”3种参保方式,体现了政策的实用性和灵活性。
【工伤保险】 2006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全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76 91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7.2%,征收工伤保险费2 924.47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6.65%。参加工伤保险因工伤残人员的医疗费用按时按规定报销,全年共支付工伤保险金318.09万元。在加强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 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5号)精神,制订了《攀枝花市贯彻〈四川省农民工“平安计划”实施意见〉的意见》,确定的主要目标为:2006年,全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非煤矿山和建筑企业30%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2007年,60%以上的非煤矿山和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2008年,基本实现全部煤矿、非煤矿山和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妥善处理好全市改制企业工伤人员的相关待遇,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全年完成工伤性质认定995人次,组织劳动能力鉴定9次,有1 225人参加了鉴定。
【生育保险】 2006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令第79号),加大生育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全年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71 42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40.5%,征收生育保险费247.34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78%,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按时按规定报销,全年全市共支付基金138.79万元。
【金保工程】 2006年,攀枝花市劳动保障部门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电子政务工程“金保工程”建设。工程建设进入软件开发阶段,经过公开招投标,8月22日与四川银海软件公司签订了软件开发合同,标志着金保工程建设进入实质性开发阶段。全市金保工程建设应用软件开发的目标是:建成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劳动力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完全达到同人同城的要求,建成市级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形成安全可靠的中央—省—市三级网络系统,包括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劳动力市场业务系统、公共服务系统、劳动保障行政管理应用软件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
【市社保机构成立20周年庆祝活动】 2006年,是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成立20周年,8月18日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举办了社保机构成立20周年庆典活动。市委书记赵爱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孙平为大会题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张成明向大会发来了寄语。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王应昌、省社保局杨玉清调研员出席庆祝大会并对大会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副市长单荣在大会上致辞,对前来参加庆祝活动的领导和嘉宾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可兴、市政协副主席刘秀武出席了会议。市委副书记邹吉祥出席庆祝大会并作重要讲话。围绕庆典活动成功举办了社会保险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书画、摄影比赛以及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制作了《二十年春秋谱华章》专题片,印刷了《辉煌二十年》宣传画册。整个庆祝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展现了全市社保系统20年的辉煌历程和巨大成就。
老龄工作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10周年座谈会】 9月1日,市政府召开由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主管老龄工作的县(区)长、民政局局长、老龄办主任、大企业和老年人代表参加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10周年座谈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老龄委副主任毛明主持会议。市领导黄昌明、柳康健、杨文富、刘庆华出席座谈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孙平作重要讲话。市民政局局长王向阳作了“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作报告”。会议听取了10位老年人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经市老龄委推荐,市老龄办、东区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二大队、四川攀法律师事务所被省老龄办、省高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授予四川省“老年维权示范岗”先进单位。
【调查研究】 市老龄办、市委老干部局、市关爱委共同开展老龄问题调查研究工作。10月26日,市老龄办、市委老干部局、市关爱委在会展中心召开庆祝“重阳节”暨老龄问题理论研讨会,交流总结理论研讨工作,对21位论文获奖作者进行表彰。
【第二轮省级创模活动】 市老龄办加强对米易县、西区创建工作指导,带领新参加创建的西区老龄委干部到已经参加第一轮创建的米易县考察学习,相互交流创建经验。西区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对辖区34个社区(村)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对达标的18个社区(村)进行验收,成立了区老年大学。
【“敬老爱老”评选活动】 在全市开展了“全国敬老模范村居(社区 )”委会和全省第二届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评选表彰推荐活动,东区炳草岗街道红星社区、西区玉泉街办矸石电厂社区、仁和区仁和镇老街社区、米易县攀莲镇城北社区、盐边县桐子林镇安宁村被全国老龄办授予“全国敬老模范村居(社区)”荣誉称号。西区老龄办被省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陈文勇被授予“孝亲敬老楷模”荣誉称号;郭红旗等5人被授予“孝亲敬老之星”荣誉称号。经省组委会推荐,郭红旗等5人被全国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授予“孝亲敬老之星”荣誉称号。
【基层老年体育协会建设】 市老年体协、市体育局、市关工委、市民政局共同下发《关于加强基层老年人体育协会的意见》。全市各乡(镇)相继建成44个老年人体育协会。市老年体协在全市乡(镇)中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米易县垭口镇老年人体育协会等8个乡(镇)老年人体育协会被授予“2006年度攀枝花市优秀农村老年人体育协会”称号。米易县、西区、仁和区开展了老 年人协会负责人能力培训工作,培训60余人。
【老年文体活动】 2006年重阳节期间,全市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开展各种类型的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生活。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桥牌协会联合举办纪念红军长征70周年暨庆重阳全市老干部桥牌比赛;市社保局、市体育局组织开展2006年重阳节老年人登山活动;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召开重阳节敬老爱老座谈会;攀钢(集团)公司举办四川省第十五届“攀钢杯”老年人乒乓球比赛;攀钢矿业公司离退休处开展“重阳节文化活动周”;攀煤(集团)公司离退休管理服务中心举办节日游园活动;攀枝花电业局离退休管理中心召开“重阳节”庆祝大会;十九冶劳动人事处组织离退休人员参观十三栋、飞机场;市老年诗词协会举行“重视优秀传统文化 树立良好社会新风”诗词吟诵会;市老年摄影协会举办“发扬红军长征精神、建设美好家园——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图片展;市老年科协召开表彰优秀老科技工作者大会;盐边县老龄办召开重阳节座谈会;米易县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10周年暨庆祝2006重阳节文艺活动,仁和区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 |